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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滕傑
新功能介紹- 出版社:前程出版社
新功能介紹 - 出版日期:2013/11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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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下藥性侵女同學 色狼掰自慰噴濺被打臉 | 情慾犯罪 | 社會 | 聯合新聞網
情境示意圖。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彭姓男大生去年3月與女同學相約,在女方住處寫報告,女同學表示口渴,他利用外出購買飲料機會,在飲料中下藥找便宜網路熱銷商品,女同學飲用後頭暈,上床休息後陷入昏迷,他趁機撫摸胸部且脫下內褲上下其手,自慰射精後強制性交,在女方內褲及體內都驗出其DNA,他否認強制性交,辯稱自慰時精液噴濺被法官打臉,二審維持7年10月徒刑,可上訴。判決指出,彭上訴主張,刑事局鑑定書檢測其DNA原因很多,除因檢測時曾遭受其他事證汙染,也可能他自慰時精液噴濺,隨女方的內褲斑跡及體液而在女方的身體檢測出其DNA,因此不能斷定他有強制性交既遂。 且年輕識淺,一時衝動思慮欠詳致罹重典,多次積極想與女方達成和解,原審量處刑度過重。 . } }); } 案發後,彭用衛生紙擦拭女方大腿及下體,再將其衣物穿回,並離開現場,女方昏迷7小時後清醒,驚覺有異,即到網路熱銷產品醫院檢驗,驗出體內有FM2代謝物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,復經刑事局在內褲有遺留精液斑跡及體內檢出同一男性DNA,報警處理。警方前往其住處搜索,扣得FM2、搖頭丸及K他命催情藥水等物。彭於2014年間曾意圖性騷擾,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之行為首選最新,台南地院判處拘役20日,台南高分院合議庭為他安排調解,女方請求200萬元,彭希望以30萬元和解,雙方差距過大,無法成立。合議庭認為,彭隨著證據的呈現,才在原審審理坦承犯罪,並未和解求得女方的網路人氣商品top10暢銷產品原諒,難以認有何情輕法重、情堪憫恕之處,原審認定及量刑,並無不當,駁回上訴。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,彭隨著證據的呈現,才在原審審理坦承犯罪,並未和解求得女方的原諒,難以認有何情輕法重、情堪憫恕之處,駁回上訴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有嚴重痼疾千萬別硬開車上路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:出事了對人對己都是憾事
文 / 王碩志
據報載高雄一名男子於駕車途中,因心臟不適,引發急性腦中風,瞬間意識不清,肢體無力無法操控車輛,因而直接撞擊前方停等紅燈的4台機車,造成2死2傷的悲劇。該肇事男子在法庭中辯稱:「因為我有心臟病還有中風,我不能保障我的身體狀況不會出問題,當時我已不省人事,當天開車前我沒有覺得身體不舒服、都好好的,我不知道心血管疾病有急性腦中風風險,醫生好像都沒有跟我說我是腦血管疾病的高危險群。」但迭經高雄地方法院、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均認有過失致死罪責,最後判刑1年5月有期徒刑定讞。
人的身體不可能一輩子無恙,但健康不佳時,可否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而執意駕車外出,上開案例著實令人心生警惕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 條第4 款前段規定:「汽車駕駛人患病影響安全駕駛者,不得駕車。」究其立法意旨,當係認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乃是存有高度風險性之行為,因此課予每位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自己身體狀況之義務,以維護交通往來之安全。所以車輛駕駛人在因病無法安全駕駛的時候,千萬不要勉強駕駛交通工具上路。
但很多人往往忽略了,這條交通規則所要求的不僅只是「駕車之前」或「駕車當下」身體不適的情況,甚至連身體患有痼疾,而該疾病倘有發作的高度可能,可能導致無法安全駕駛車輛的情況,亦係該條交通規則所禁止駕車的對象。在法院判決實務中,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交易字第20號判決與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7年度交上易字第153號判決就都是採取這樣的見解,課予車輛駕駛者在行車前,除了要檢查「車況」與「身況」外,甚至連本身是否有因痼疾引發意識障礙、肢體無力等突發狀況的「高度危險」,亦應一併考量進去。
上開案例中,該男子雖然開車前未有感覺到自己身體不舒服,但因為該男子曾因急性心肌梗塞、冠狀動脈心臟病等疾病就醫,之後亦多次進出醫院診治心臟相關疾病,明知為腦血管疾病之高危險群,可能因該等疾病致肢體無力或意識喪失,一旦病發,面臨行車時各種突如其來之交通狀況將無法妥善回應,如仍執意駕車外出,亦屬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 條第4 款之「患病影響安全駕駛」。是以,該男子迭經兩個審級之法院判決,都認為其駕車有過失,需擔負過失致死的刑責。
上開報載案例的情況很容易為駕駛人所忽略,倘自身健康不佳,甚而經醫生評估會有突發性昏迷或無力等情況,千萬不要勉強駕車上路。否則一旦於駕駛途中,因為己身痼疾發作,導致無法正常駕駛,不啻讓自己處在孤立無援的馬路虎口,除了危及自身安全外,對於其他的用路人,也形同一枚不定時炸彈,倘不幸肇事,不論對任何一方,都是莫大憾事。
(本文作者為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會員、士林地檢署檢察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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